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实践中这样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 1、行为人已对公款形成了实际控制。 2、行为人已离开经常居住地且无合理理由。 3、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如何认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需要注意以下三点:1、“携带”与“潜逃”的关系。逃跑是指行为者发现犯罪事实暴露或暴露,为逃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实践中对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认定: 1、携带应理解为行为人能够实际控制该公款; 2、公款不能仅仅理解为现金,还包括可以变现的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等; 3、潜逃是指行为人发觉犯罪事实将要暴露或者已经暴露,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潜伏和逃跑的行为。
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按照贪污罪定罪量刑,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首先,挪用公款的潜逃分为两种情况:挪用公款后无法归还畏罪潜逃和携带挪用公款潜逃。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态度不同,挪用公款后无法归还,恐惧犯罪的潜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打算归还,客观上无法归还,同时又担心被追究潜逃。这种情况如果构成犯罪,只能挪用公款。;另一种是主观上不打算还,干脆就走了,既不用还公款,也可以逃避司法追究,潜逃。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因潜逃而转化为贪污行为,即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其次,贪污罪的既遂标志是非法占有的财产脱离单位管理,由行为人实际控制。挪用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罪的既遂标志是,贪污行为在潜逃开始时已经实际完成,贪污罪已经成立。贪污犯罪既遂后的挽救纠错行为不能阻止贪污犯罪形成的不可逆转状态,只能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有悔过的表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79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