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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人死亡,房产拆迁由产权共同继承人或者推选的代表签字有效,否则,无法院效力。房产产权登记所有人死亡后,继承即开始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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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去世,房子会被继承。一般法律规定的继承是遗赠抚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会按照法定继承。房产会自动继承,但是继承人需要尽快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只有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房屋才能进行再次转让。
集体产权房,实际上是单位给予自己员工的一项福利,产权人是单位,但实际使用人是员工家庭或是个人,一般情况下,有权买下该房屋产权的人应为单位员工(即承租代表人),但如果公有住房使用权证书上列明了数位共有人,单位有权将房屋卖给其中的任何一个,这是单位的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另外,如前你所述,该房屋是单位分配给你父亲的,如果在共有人栏,你爷爷没有被列明是共有人,则因其不享有该房屋的财产份额,无财产权利,故你爷爷去世后,对该房屋也不存在所谓的遗产继承问题.
产权人去世,房子在有效遗嘱的情形下,按照遗嘱内容由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处理该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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