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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征收或征用,不是在于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在于合不合法;这种合法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征地的程序要合法;二是依法补偿被征地农民的被征土地的...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无偿收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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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好,收回土地使用权是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公司收购注意事项:首先,在所有资产中,需要区分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二是明确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首先,掌握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否有优先股;其次,调查是否有相关股东。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应分别调查有担保的资产和无担保的资产。第四,重点关注公司的不良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的可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报废和不可回收资产。同时,公司的债务和所有者权益也是收购公司时应注意的问题。在公司的债务中,应区分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以及可抵消和不可抵消的债务。资产和债务的结构和比例决定了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综上所述,政府占用林地修路和占用耕地一样,都需要对被征地群众给予一定补偿。修路占用林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综合地价确定的,并且,根据不同类型的林地,补偿标准上面会有所区分。双方签好补偿协议后,征地部门应当一次性支付补偿款,不得拖延或者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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