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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的规定,农村居民宅基地,必须一户一宅,一户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属于违法用地。如果是违法用地,当然不能确权登记发...
强制拆迁、农村无主房屋、倒塌房屋、非法建筑、强制拆迁,无补偿。因征用项目建设而倒塌的房屋,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要求政府安置无房农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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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建造房屋,是否有政府及相关建设部门的同意,如果同意,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如果您要建房,必须在规划允许建设的范围内建房,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再次,镇里要求停建,是否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您可以继续建造,如果有具体的文件,您是要按照要求停止建房的,因为如上所述,没有经过规划许可的建房肯定是违法的。 最后,建议您跟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谈判,这个事情不要硬来,如果强行建造,一旦拆除对您肯定不利,所以慎重考虑。
1.宅基地是农村里的村民或者是单独个体的人为了住宅基地,从而产生的划归、使用自己群体所具有的土地。但农村宅基地有违背法律规定搭建的,就会被执行强拆。 2.具有以下情况的都被归纳成为违背法律的拆迁。 一、没有农村所述的市级相关部门所出具的允许对房屋进行拆除搬离的拆迁。而想要得到这份拆迁许可证,要有对于被拆迁地的新建项目的准许文件、可以对这片土地进行设计更新的准许文件(要有可以明确土地范围的地理图)、国家所颁布的给予施工方使用土地的权利的同意文件、想要如何进行拆迁的具体描述文件。 二、拆迁房对于原有住户进行的经济给予要比市场平均需要给出的少的属于违法拆迁。 三、依照法律规定,拆迁时需要先行给予原有住户所受到的经济损失赔偿,就是要把钱攥到手里、收到暂时用于居住给予的费用、和或者是拆迁房提供了用于临时居住的地方才可以离开原住地,如果没有这些赔偿还要拆迁是属于违法拆迁。 四、房屋原有主任可以自行要求需要实际人民币的赔偿,还能够要求房屋产权调换,如果拆迁房没有让其自行决定的属于违法拆迁。 五、由建筑单位,开发商直接进行的拆迁属于违法拆迁。 六、使用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例如恐吓、惊扰、停止被拆户的供水、供电、供暖、用电权利、使用天然气的权利等一些特殊手段的属于违法拆迁,而且要按照具体实情的危害性让拆迁方收到法律制裁。 七、不是以法院为主导行使的强行拆除属于违法拆迁。 八、在原住民没有得到相应应该得到的经济赔偿、或者是没有得到有位置,具体使用面积的产权调换房或临时安置房的时候由法院进行的强行拆除是违法拆迁。 九、仅有区、市级别的相关政府机关有权利向所在地法院请求强拆。而且强拆必须要由法院执行、由其它不具有强拆能力在区、市级以下的相关机关进行的行政强拆属于违法拆迁。 十、如果是承租房的情况下,要根据私房应有的赔偿百分之九十的金额给予住户经济补偿、在实际情况中、公有住宅的租住人,只能得到百分十就是的产权归属,产权单位只能有剩余百分之十的经济赔偿,如果没有进行市政府所颁发的这项规定的拆迁是违法拆迁。
农村宅基地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迁后有没有改变村民户口性质决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产权性质。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重新规划建设规模扩大,安居房建设,因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及机场国防建设等,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使原农业户口的村民成为失地农民,这些村民征地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再享有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制定的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评估补偿,因此农村拆迁的房子补偿金如产权调换成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其贴补差价较大,村民难以承受,通常各地政府在安置这类拆迁户时采用划拔土地解决拆迁安置,这种房子是一种不完全产权,属于国有划拔土地,不是小产权,相当于经济适用房那种性质,由于土地划拔,土地不收钱其房屋的造价就低,房屋又在城市周边地区或原村庄位置,村民乐于接受。当然有条件的村民也可以自已贴钱选择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进行拆迁安置。 2、不少地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对原有旧村庄重新规划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这种性质的拆迁虽然也是征地拆迁,但重新安置的房屋还是在原集体经济范围内,村民户口性质仍属于农业户口,并依据《土地管理法》重新按户口核定宅基地,安置村民新住宅,这种房屋的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通常叫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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