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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
积极和法院取得联系,在发现可执行线索后要求法院申请立即执行,如你方认为执行庭庭长存在利害关系,可以申请进行回避。 法条参考: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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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拍卖的司法解释,动产以两次为准,不动产以三次为准。 动产流拍,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不动产流拍,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1、除了本人之外,还有其他人参与涉嫌犯罪行为的,属于共同犯罪,即想追究两个人以上的刑事责任。构成共同犯罪,其中有个很重要的条件,必须有共同的故意,至于你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共同犯罪人,你拿我讲的这个标准去衡量就可以了。 2、对于法院几次开庭,法律没有规定,根据你的叙述,法院并没有违反法定程序,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另外,更主要的是聘请资深律师进行刑事辩护,最终如果确属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经验判断,你极有可能构不成犯罪。但是,中国俗语说的好,抓贼容易,放贼难。现在抓错一个人要获得无罪释放,是及其困难的。 咨询免费。
只有房屋申请报告无法办理产权证。办理产权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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