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单位拒收的,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的效力。劳动者可以据工伤认定书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对工伤认定的结果,应书面送达给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所以你不必去单位要,就坚持要求劳动部门向你送达工伤认定书。拿到工伤认定书,在你的医疗期满后,带着你的病历及各种诊断证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如果单位不给盖章,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强制要求单位盖章,或者就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经劳动部门确认构成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单位拒绝或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交通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工伤复发的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员工拒绝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lt;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员工拒绝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什么?gt;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拒绝伤残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进行伤残鉴定后,恢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停止执行工伤保险待遇期间的待遇不补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