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没有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
如果是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的劳动者,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十天。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没有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2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可以要求支付额外工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经济补偿。其他合理请求等。 3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05年开始。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008年前部分,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008年后部分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期限: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存在无过错性辞退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其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3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