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制。合议制是合议原则的具体体现,它要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一律使用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原则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D、法律事实(一)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最主要的两个条件1、法律规范2、法律事实(二)法律事实1、概念: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2、特点:(1)客观存在的外在现象;(2)由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意义,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3、种类:(1)法律事件,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4、事实构成,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审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实行公开审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其他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1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