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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在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有关规定适当倾斜。我省按国家要求...
依据《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暂行规定》,解放军总政治部统一管理全军干部转业工作,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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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补贴,叫养老金。养老标准分为一次性养老金和定期养老金,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军人养老优待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生前做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的军人,除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给予遗属一次性养老金外,军队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遗属一次性特殊养老金。第十五条规定,一次性养老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18岁以下的兄弟姐妹和18岁以下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第十七条规定,定期养老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养老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不是补贴,叫抚恤金。抚恤标准分为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法律规定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民兵没有工资,但农村民兵和民兵干部在参加军训期间同等劳动力的收入水平给予了错误的劳动补助金。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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