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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形式上属于两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宜直接认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
一人公司是法人。法人是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自然人或法人可以单独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也是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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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定价的,交付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份承担返还股份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上市公司属于资本整合类公司,强调的是公平、透明。股东是公司的灵魂,上市公司应建立能够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权利行使要符合法律规定,绩效激励制度和信息的披露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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