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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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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涉外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机关有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华侨在mainlandChina结婚的,应当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办理手续。
与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的流程如何?1、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中国的外国人、外国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华侨)在中国国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与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必须分别持有法定证明书3、证明书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书和男女双方的照片,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4、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提供隐瞒实际情况的情况。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审查,查明婚姻申请是否符合婚姻条件,不明之处,应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登记1、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他人干涉,无法取得必要证明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明确符合结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2、未登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登记:(1)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的;(3)已有配偶的;(4)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5)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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