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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共同生活的,且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那么就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共同生活、且...
事实婚姻离婚应当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再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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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们法律认可的事实婚姻,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个日期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都按非婚同居对待,除非双方去补办结婚证。 对于事实婚姻关系下的当事人想要离婚,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种,先去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最好提供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比如所在单位或者街道、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然后才可以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第二种,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同上,也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如果证明不了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通常难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此时,法院会要求双方补办婚姻登记,补办以后,按离婚案件处理;不进行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事实婚姻如双方要离婚必须到法院起诉。 2、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进一步认定哪些属于婚内的共同财产,并依法进行分割。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如果处于哺乳期的,则孩子由母亲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孩子;孩子过了哺乳期的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孩子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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