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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限购令的影响,现在买房子必须有社保。必须都要买社保并且交了一年以上才可以买房子,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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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目前就不知道在深圳有没有实行啦,没记错就是取消了。另外目前广州只有海珠区房管局实行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是可以购房的,但在别的区房管局就不予办理购房。(外籍人士及港澳台的,如果你在深圳已经有一套并贷款的,在全国各个地区都可以查到的,但是房管局就查不到啦。贷款的话,你现在在广州贷款就只能贷5成。房管局依然可以在买一套。(在10月15号之后,无论你以前有多少套房子,现在每个家庭最多可以购买多一套住房)
一、遭遇限购令能退还购房定金吗限购令出台后,由于首付提高或贷款未能办理,定金退还成为热点话题。我们认为此情况应分情形来进行认定。1、新政出台导致首付比例增加的。(1)合同明确有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有的买家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签得很专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是以贷款形式买房,并且一定要获得银行七成的贷款,如果无法获得银行七成的贷款,那么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卖方不追究买方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一但买方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或者获得的贷款数额低于预期,买方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定金。(2)合同明确约定有买方如无法获得贷款,或者获得贷款数目不足的,有补足首期款的义务,而且银行也明确并非不放贷款,只是需要增加首付比例,那么我认为买方有补足首付比例的义务,如无法补足那么,卖方可以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那么买方的定金将被卖方没收,并可能会被追究更高的违约金。(3)合同约定是贷款形式购房,而现在就是增加首付比例,银行也坚决不放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是因为政策的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款也明显加重了买方义务,买方可以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2、完全吻合限购条件,买方继续成交也将导致买方无法过户,此种情形下,我认为买方完全有理由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收定金。二、如果追讨认购书中的定金在很多种情况下,购房者支付的定金完全是可以退还的,但购房者往往不知道怎样从发展商手里拿回自己的定金。然而,聘请律师起诉开发商不仅在没有拿回定金的情况下还需预支几千元的风险费用,而且诉讼的周期一般也较长。所以购房者常常感叹,知道定金可以退,却拿不回来。有专家指出,请律师来要回定金是最保险的方法,但很多购房者基于需预支几千元风险费用的考虑不愿意去找律师,定金就几万元,费用就去掉几千元,也难怪购房者不愿意打官司了。提醒购房者,在知道定金可以退还的情况下,也要讲究拿回定金的技巧,以避免不必要的成本付出。购房者可先自己拿着证据跟开发商要,不行的话再请律师发书面的律师函向开发商索要,有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发律师函的途径要回来的,根本就不需要请律师打官司,这样既达到了目的,又节约了成本。购房者不应盲目的追索定金,而应区分不同的情形,判断自己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定金。首先,如果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定金及其利息。其次,如果开发商有销售许可证,关键看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的认购书对定金退还有无特殊约定;如有约定,从其约定。再者,如是出于购房者的原因未能与开发商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开发商又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况的,购房者支付的定金是不予退还的,但如果是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则开发商应退还定金。其他情况下,定金是否可以退回,购房者可参照以下情形判断:1、在不知道房屋被抵押的情况下,西安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定金是绝对可以退还的,而且发展商应该支付给购房者两倍的赔偿金。在不知道所售房屋的基本状况下,购房者交付的定金也是可以退还的。同样,如果购房者看不中合适的房子,也没有签认购书,这种没有具体约定的定金也是可以退的。在讨论对所购买的楼房编号存在疑点的案例时,西安律师认为,是发展商原因导致交易的不存在,开发商负有举证责任;开发商不能举证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回定金。2、有购房者抱怨自己是在售楼人员的误导下交付定金的,如房子的光线并不如售楼人员说的那样好等误导,因此要求退还定金。但西安律师提醒这类购房者,售楼人员的这种行为不是根本性的违约,只能说是瑕疵的问题,因此,定金是不能退回的;且那些由于个人原因如供楼能力下降等而要求解除合同的,这种情况的定金也不能退回。因为这是购房者必须面临的交易风险。
vip账户和普通账户都无法单纯的取消营业执照认证。普通用户: 1、公司不变,公司名称变更:提供工商局的企业名称变更书;客服取消营业执照; 2、公司变更:建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上传营业执照即可;如不愿意,需提供企业授权书(加盖双方公司的公章),可以更改; Vip客户: 1、公司不变,公司名称变更:提供蓝联合同或介绍信及工商局的企业名称变更书; 2、公司变更:提供蓝联合同或介绍信及企业授权书(加盖双方公司的公章),客服取消即可;修改公司别称: 1、只要别称与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相同或主体一致,可直接修改; 2、别称与公司名称不一致,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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