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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税收,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03年底以来,国家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
投资性主体的定义中包含了三个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准则第二十二条): λ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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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中,就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所得税处理进行了规定:联系(一)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如果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的接受企业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以下简称“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的股权的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以下简称“免税改组”)。转让企业取得接受企业的股权的成本,应以其原持有的资产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不得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
1、企业制度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未约定或者不明确原企业债务,或者债权人不承认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来说,整体变更和整体改制有如下区别: (1)整体变更是以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而不以评估值验资后折股;但整体改制一般以评估值验资、折股; (2)整体变更的情况可以连续计算业绩,而以评估值验资调帐的整体改制则不能连续计算原有业绩; (3)整体变更前的企业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整体改制前的企业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集体企业; (4)整体变更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自然继承,但整体改制债务转移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5)整体变更是将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纳入股份公司的范围,而整体改制也可能剥夺非经营性资产,只将经营性资产纳入股份公司的范围。 如果要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应采用整体变更方式,即只能以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验资的依据。如果没有连续计算业绩的需要,也可以评估结果进行验资。 有的地方工商部门要求评估,主要目的是确认出资资产的价值。如果工商部门坚持要评估报告,而评估后净资产数额高于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时,可以与工商部门协商以审计验资、折股,评估报告作为参考。 整体变更争取了时间(可连续计算业绩),牺牲了价值。如果以评估值调帐,则是结束了旧账,建立了新帐,因此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中断了,视为新设股份公司需要再观察三年才能申请公开发行。 相关法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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