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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存在误报、漏报、瞒报的情形。也就是说,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针对的是投保人的不实告知行为。...
除另有规定或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有权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投保人。保险合同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保险合同当事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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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借用合同的解除权的类型: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 2.出租人拒不交付租赁房屋而解除; 3.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而解除; 4.对于不定期租赁承租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5.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时的随时解除权; 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 7.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 8.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而解除; 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而解除。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被保险人有权随意解除保险合同。依法建立的保险合同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因此被保险人有权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定地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三条规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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