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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是指,从事相关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所实施的贪污、挪用公共财物,索取、收...
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涉及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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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有两个基本的特点: 一是犯罪主体比较特殊,除了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和介绍贿赂罪等少数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以外,绝大多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是犯罪与职务、职权有关,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本人(单位、机构)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即主管、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职权之便,主要是指利用自身现有的职务之便,包括直接的职务之便和间接的职务之便。
1、涉案金额大、追回难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关系老百姓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一旦遭到损失,极易造成干群关系紧张。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侵吞、窃取、挪用社保基金动辄百万以上,而且难以追回,主要是因为:第一,涉案资金往往被犯罪分子挥霍使用。例如铜陵市义安区检察院查处的区社保局张某(男)贪污、挪用公款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将贪污的280多万元挥霍于赌球网站用于网上赌博,均无法退还。 2、多次作案、长时作案特点突出 由于社会保障领域中救济金的发放均为按月发放和节日发放,发放对象也涉及较广范围的贫困群体,所以此类案件具有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的特点。例如,义安区检察院在2010年查处的社保局张某(女)贪污案中,张某自2006年至2010年,四年多时间里作案数十次,共贪污社会医疗保险金、社会养老保险金共计250余万元。
1、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4、作案智能化 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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