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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庭时记得带齐“五证” 在开庭时的时候,被告往往觉得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就经常不请代理律师。但自己又不太懂法律知识,开...
在交通肇事开庭前的时候,被告往往觉得已经投保了交强险,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就经常不请代理律师。但自己又不太懂法律知识,开庭的时候就自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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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案件属于刑事案件,那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第二,如果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一)控制情绪 作为原告一般情况下你都是事故的受害方,而当案件走到诉讼时证明双方之间的已经产生了矛盾。这个时候走到法庭面对面,尤其是一些死者家属一定要要控制好情绪。别一到法庭就开始吵闹甚至有过激行为。有一个案件,原告家属在事故中死亡,开庭前原告一堆家属还坐在审判庭上安安静静的,但是当法庭把羁押的被告带上法庭那一刻,一群家属都围上去了,这架势是恨不得把被告都分吃了似的。好在法警及时疏导才劝开了原告家属。可是到了开庭的时候,当被告对死者的死亡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有疑问的时候,原告又开始情绪激动起来,屡次打断被告发言,审判长多次制止仍然不行。最后原告只能被“请”出法庭,留代理人在庭上发言。估计原告事后也会后悔吧,管不住自己的嘴是要承担后果的。所以说,面对诉讼尤其是庭审一定要控制好情绪,要知道被告说啥是被告的权利,但是法院判案不说只听当事人陈述,还得有证据支撑才行。 (二)明白自己的诉请及各项赔偿项目 明白自己的诉请不仅是要明白自己主张的赔偿数额还得知道自己是向谁主张的。赔偿数额不仅包括赔偿总额还包括每个项目的赔偿数额,一般需要向法庭提交赔偿清单一份。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车辆损失费等。其中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得明确计算标准及计算日期。交通事故诉讼中存在保险公司、车主、驾驶人、挂靠单位、保险公司等诸多诉讼主体,如果当你弄不清向谁主张的时候,最好一起告上以免漏列主体。 (三)准备扎实的证据 所有的赔偿项目都弄清以后就该准备证据了。都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1、身份证户口本证明原告主体资格。 2、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事故事实及责任划分。 3、被告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单证明被告情况。 4、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出院证、医疗费发票、外购药遗嘱、外购药发票证明医疗费花费。 5、公司营业执照、工作证明、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凭证证明误工情况。 6、护理人员的公司营业执照、工作证明、误工证明、工资单、完税凭证证明护理费情况。 7、购房合同、房产证、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暂住证等结合误工证据证明在城镇标准问题。 8、交通费票据、车辆维修清单、发票证明交通费及车损情况。 9、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伤残等级。常见的证据就是这些,在诉讼前一定要准备好证据否则你的诉请很难支持。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我们在接到诉状时若发现案件受理的法院非公司住所地法院受理时,应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二)对诉讼请求不明确的诉状可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若法院采纳会请原告重新明确诉讼请求后再审。 (三)注意核实诉讼请求中的索赔金额,很多当事人对条款不熟悉,经常将发票金额作为申请金额,在进行诉讼准备时仔细理算一下正常赔付的金额,特别需注意医疗险种同一保单年度内是否有过理赔记录,避免判决金额与实际理算有出入。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算,可以请个律师帮助,这个也花不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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