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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材料: ◆如果您是应届毕业生,您只需要提供: 1、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2、《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3、身份证复印件 ◆...
通常是通过当地人社局申报,按照每个地区的对专业人员职称要求条件填报相应材料以及参加相应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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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副经理是指根据《公司法》第50条和第114条设定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是指财务主管负责人,由经理提交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必备机构,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的管理、信息披露的处理。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是为了赋予公司自治权,允许公司选择自己的管理方式,聘请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这些人员(职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
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 (一)项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经理、副经理指按《公司法》第50条和第114条设置的经理、副经理。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是指财务主管负责人员,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法》第124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必设的机构,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则是为了赋予公司自治的权利,允许公司自己选择管理方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这些人员(职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规定。
通常的挂靠形式按照被挂靠人的不同分为两类, 一类是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 另一类是没有资质的或者资质较低的企业挂靠有资质的企业的,本为针对这两种情况探讨会计处理的方法。个人挂靠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这种情况只能将个人作为企业的内部承包来处理,即不违反建筑法,也避免了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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