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条、工资转账记录、职位卡等相关材料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法律上,一般单位不同意办理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办1、单位不同意做工伤鉴定,你个人也是可以去申请工伤鉴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工伤职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5)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受伤一年内的,可以自己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认定后才能进行工伤鉴定因为单位不及时办理工伤认定造成费用无法报销,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单位原因造成工伤无法认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2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