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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在北京,有哪些医疗项目是不予报销的呢...
通常情况城镇是不需要报销的,住院的职工只要向医院交自己应交的部分就行了,其余的钱由医院和医保统筹管理局去结算,不需要自己或单位去操心。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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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没有起付线,所有参保居民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没有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二、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疗保险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2007年连续10年参加保险的,三级、二级、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三、非参保地医疗报销比例:二级缴费,在非参保地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转诊审批,直接在医院按规定比例结算报销。一级缴费,凭转诊证明,方可在医院按市外比例正常报销,未经转诊批准,需自行支付10%的医疗费用。四、异地医疗报销比例:二级缴费,凭转诊证明到省内指定医院住院的,出院后直接在医院报销,享受省级住院报销政策,个人无需垫付住院费用。一级缴费,出院后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凭转诊证明返回当地医院报销。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元%,个人负担40%;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在二级医疗机构支付70元%,个人负担30%;3、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住院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转入住院前7天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疾病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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