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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n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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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分为很多种,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危害 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有机溶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适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
职业病目录 1尘肺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尘肺 尘肺按其吸入粉尘的种类不同,可分为无机尘肺和有机尘肺。在生产劳动中吸入无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无机尘肺。 尘肺大部分为无机尘肺。吸入有机粉尘所致的尘肺称为有机尘肺,如棉尘肺、农民肺等。 我国法定十三种,分别如下: 1、硅肺(肺硅病) 2、煤工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硫化碳中毒 21、硫化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羰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酯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长期在39℃以上的高温环境下工作造成) 2、减压病(由于在深水中潜水造成血液中氮气释出造成的)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 2、电光性眼炎 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 2、铬鼻病 3、牙酸蚀病 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3、苯所致白血病 4、氯甲醚所致肺癌 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7、焦炉工人肺癌 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一、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等。 3、化学物质类:铅、汞、锰、镉、锌、铊、钒、磷、砷、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磷化氢、氟、氰及腈类化合物,四乙基铅、有机锡、羰基镍、苯、甲苯、二甲苯、正已烷、汽油、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二氯乙烷、四氯化碳、氯乙烯、三氯乙烯、氯丙烯、氯丁二烯、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三硝基甲苯、甲醇、酚、五氯酚、甲醛、硫酸二甲、丙烯酉脘、有机磷农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杀虫脒、溴甲烷,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根据《职业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导致诊断为职业中毒性肝病的化学毒物;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导致诊断为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 4、物理因素:高温、异常气压、振动、放射线、微波、高频等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病病素、布氏杆菌等生物因素。 6、皮肤损害因素:可导致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等职业性皮肤病的皮肤损害因素。 7、眼部损害因素:可导致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的眼部损害因素。 8、耳鼻咽喉损害因素:可导致噪声聋、铬鼻病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9、致癌物: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以及焦炉作业,铬酸盐制造作业产生的致癌物。 1 0、其他:可导致化学灼伤,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牙酸蚀病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 二、哪些职业病危害项目必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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