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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为你和丈夫共同所有,原则上按照各50%分割; 2、父母出首付因有借条,所以应当归还,为夫妻共同债务; 3、房产分割有三种方式:竞买,...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同时需要参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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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照你所描述,你要想主张的说法,就必须要有证据证明,首付款是你们向你父亲借的,要有证据支持,口头协议也要有证据证明。像你这样什么证据都没有,很难主张权利,但是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可以补充证据说明。否则,这两套房子就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至于说第一套房子是他的名字就是他的也是不对的,是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
在你没有结婚之前,你父母为你们付的首付款视为对你个人的赠与,你和女友将来共同还贷的部分如发生在结婚之后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假设将来你们出现离婚的情况,首付部分归你所有,共同还贷部分你和女友一人一半。 至于房产证,写你自己或写你和女友两人的名字,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是一样的,如果写的父母的名字,那就只能是你父母的房子了,跟你们俩个没关系,只能算是你们对父母的赠与。如果是双方借用父母的钱,可以双方签字确认或者做婚前财产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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