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报告。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非法转租廉租房,应当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举报。廉租房是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应当收回非法转租、出借、更换和转让廉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因此,公租房不能出租,转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