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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日起,安徽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2016年安徽省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当然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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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由于2020年广东省还未发布最低工资标准,所以现在沿用的最低工资依然是2018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自2018年7月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其中第一类地区广州为2100元月,深圳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0.3元小时; 第二类地区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6.4元小时; 第三类地区1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5.3元小时; 第四类地区14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时间:2010年7月1日) 皖政办(2010)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市区72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东县、肥西县530元,长丰县500元。 市区720元,当涂县580元。 市区680元,濉溪县530元。 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68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530元。 市区680元,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530元。 市区680元,铜陵县530元。 蚌埠市:市区630元,五河县、怀远县、固镇县530元。 市区630元,天长市、明光市和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530元。 市区630元,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530元。 宣城市:市区630元,宁国市580元,广德县、泾县、绩溪县、郎溪县530元,旌德县500元。 市区、九华山风景区63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530元。 市区630元,怀宁县、桐城市530元,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500元。 屯溪区、黄山风景区630元,徽州区、黄山区和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530元。 市区580元,蒙城县、涡阳县530元,利辛县500元。 市区58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500元。 市区580元,界首市、太和县530元,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500元。 六安市:市区580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和叶集试验区50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市区7.50元(每人每小时,下同),肥东县、肥西县5.60元,长丰县5.20元。 市区7.50元,当涂县6.10元。 市区7.60元。 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7.10元,凤台县、潘集区、毛集实验区5.60元。 市区7.60元。 市区7.60元。 蚌埠市:60元,五河县、固镇县、怀远县5.60元。 60元,天长市、明光市和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5.60元。60元,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5.60元。 宣城市:60元,宁国市6.10元,广德县、泾县、绩溪县、郎溪县5.60元,旌德县5.20元。 市区、九华山风景区6.60元,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5.60元。 60元,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岳西县5.20元。 屯溪区、黄山风景区6.60元,徽州区、黄山区和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5.60元。 60元,利辛县5.20元。 10元,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5.20元。 10元,界首市、太和县5.60元,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5.20元。 六安市:10元,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和叶集试验区5.20元。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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