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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
录音作为证据可以被法院认可。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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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条是从正面肯定了录音证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这里规定了录音作为合法证据成立的三个条件: 1、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 2、无疑点的; 3、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证据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说,在向法庭提交录音证据时,要另有两个以上足以证明录音资料来源合法的证据;要直接录制的,不要翻录,更不要剪接;达到以上标准,法庭一般都是能够采信的。而对方提出异议,主要是从来源是否合法、有没有辅证和是否清晰、是否有中断、剪接现象以及与本案有无关系等方面予以反驳。
1、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拷贝的也可以。 2、视听资料便是录音录像。因此,录音是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的。 3、若获取录音的手段不合法的,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4、视听资料是指借助电磁、光电、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
对于经过剪切编辑的录音,你可以提出异议,但需要举证证明,你当然也有权要求对方出示完整录音,但如果对方就是不出未,你打算怎么办?法庭开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要说普通当事人,就算是不太熟悉业务的律师、法律工作者也不敢说能够完全驾驭的了,所以你最好的选择是及时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律师界入进行诉讼准备,否则你只是不承认但拿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加以证明,不一定对你有什么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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