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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赠予有哪些手续

2021-08-17
土地使用者应按照以程序办理: (一)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 (四)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五)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我们可以看出,乡镇企业也是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需要携带好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契税发票和相关的申请书登记卡等到国土资源部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关键的时候,作用是无法代替的。

相关法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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