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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办理和发放卫生许可证,按规定频次进行巡回监督,对每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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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应被认定为有毒的,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追加,禁止使用的物质的农药、兽药等。
根据《食品安全法》,卫生部,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定并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项规定主要是基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计划。原《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职责不仅包括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定和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还包括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调查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职能调整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行使,而是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在此应指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在立法过程中,一些意见指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缺乏许多标准,一些执法急需的标准尚未制定,难以满足执法需要。为了使标准更好地适应执法实践的需要,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根据这一意见,新《食品安全法》对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主体进行了适当调整,明确卫生部会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知道混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应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使用的药品和含有这种药品的饲料养殖的动物,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销售其产品的,应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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