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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存在的具体法定事由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或合同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通常有: 1、违背公序良俗的;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 4、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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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赋予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一百四十六、一百五十三、一百五十四条: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均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特点是具有违法性、不履行性、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效力的认定,一般都是当事人去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审判机构不轻易主动认定合同无效。只有在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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