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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上述的抵消情形不合法: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工时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并且每周至少要安排劳动者休息1天,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
关于你的问题,首先需要确认,你们企业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还是不定时工作制?(平常说的三班倒即属于不定时工作制) 一般来说,每日安排工作不超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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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命令和要求,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工作叫加班;在标准日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工作叫加点。因此,《劳动法》关于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的规定,既包括正常工作日加点的时间,也包括休息日加班而未安排补休的加班时间。然而,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时间,这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并不违反《劳动法》
劳动法只对每月的加班时间做了规定,对每周加班不得超过多少时间未作规定。 1、按现行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每月不能超过36小时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目前大部分私营企业都没有执行劳动法,遇上违反劳动法的民工自认哑巴亏;再加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没有真正起到监管作用,劳动法的落实存在很大误区。所以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就是企业是违法的,你要想接着做,你只能默认现在的方式,如你有责任心,你也有要走的心态,你可以去投诉,绝对一投就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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