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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法庭上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陈述应当根据自身案件的发展灵活进行。...
劳动仲裁陈述书内容如下:1、写明申请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性别、年龄、民族、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2、写明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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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述存在严重问题:1、“开庭后判李某胜诉,当庭没有判出具体赔偿金额”。即应当为未作出判决。2、“李某到仲裁科核实律师吴某早就给撤诉了,使得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诉讼期过了”。未判决就已撤诉哪里存在强制执行,连执行的依据都没有。3、“李某想到法院起诉吴某承担民事赔偿(四天的工资,半年的奖金1000元,五年的社保费1·4万元)”。损失并未经仲裁机构确认又怎能要求代理人赔偿。4、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有无撤诉的授权事项?撤诉的理由是什么?实体权利有无丧失?在这些前提都不明确陈述的情况下怎能代写诉状。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事项的事实原因,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面对面签署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为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明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和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5)与被申请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临时居留证、工作证、厂牌、工作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被处罚证明及被开除、辞退、解除、解除、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一式通知或证明材料。(6)提交证明材料后材料后应附原件和原件。
尊敬的仲裁员: 针对本次劳动争议申请人作如下陈述,申请人于2009年12月21日入职被申请人处,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劳动合同于2015年10月到期,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务为售后服务。2014年9月被申请人另行注册了一个公司,2014年10月开始被申请人开始要求被申请人处的所有员工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提是必须先与被申请人终止劳动关系,放弃工龄补偿。 对此申请人提出强烈抗议,但被申请人依然坚持要求申请人必须放弃工龄(放弃经济补偿金)并签订新劳动合同的主张,申请人要求在新劳动合同上注明延续工龄条款被被申请人直接否认,被申请人为逼迫申请人让步于2015年1月23日直接要求申请人做工作交接,开始不安排申请人工作,导致申请人从2015年1月23日以后天天正常上下班却没有工作岗位安排的事实,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给予安排工作,被申请人又以要求签订终止劳动关系,放弃经济补偿金,放弃工龄签订新劳动合同为条件。 更为可恨的是申请人一直正常上下班,但是2015年1月份的工资却被被申请人违法克扣了550元,2014年的年终奖也被克扣了3600元。在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恢复工作岗位无效的情况下原劳动合同已经因被申请人的违约行为导致无法履行。申请人于2015年2月9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克扣的工资及年终奖金,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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