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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标准: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大部分生活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年...
在线查询:成都社保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cdrsj/index.shtml领取标准:1、生活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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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市工伤保险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作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1。条件:1。被保险人已认定为工伤,认定残疾等级为1-4,或者护理依赖程度为A、B、C三级,且所在单位按期缴纳工伤保险;2、在原单位享受工伤津贴和护理费的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纳。
1、职工身份证; 2、《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护理费审批表》; 3、《成都市企业职工因工(职业病)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 4、《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5、涉及第三方的应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6、法律规定的证明其他材料。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已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伤残等级为1-4级或护理依赖程度为A、B、C三级且所在单位按期缴工伤保险的; 2.在原单位享受工伤津贴、护理费的老工伤人员,其所在单位按期缴费的。 政策规定: 《成都工伤保险条例》 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 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作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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