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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
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分公司作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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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参加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虽然分公司可以参加诉讼,但是其法律后果最后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40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依照该条规定,你所说的邢台中心支公司属于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或者可以依据该条第五款审查,只要他具有营业执照,即使是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都是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
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参加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支机构虽然可以参加诉讼,但法律后果最终还是要由总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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