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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陪产假。在规定的假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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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各地相继修订最新生育条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将取消原来的晚婚晚育假调整为奖励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国家规定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30天奖励假;而配偶的陪产假也调整为10-15天,甚至25天。配偶陪产假期间工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所有劳动报酬发给。 2、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目前,中国大陆地区除了西藏和新疆外,其余省份均相继修改了本地计生条例,明确了本地的陪产假(部分地区称为护理假)的期限。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
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女职工产假及配偶陪产假均作出了规定。按照《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大多数地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给予按政策生育的女职工30天至3个月不等的生育奖励假,给予其配偶7天至1个月不等的配偶陪产假。目前,国家从法律层面已经明确了配偶陪产假分担抚养责任,鼓励用人单位满足男女职工产假需要,有利于鼓励广大家庭按政策生育,有利于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
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女职工产假及配偶陪产假均作出了规定。按照《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大多数地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给予按政策生育的女职工30天至3个月不等的生育奖励假,给予其配偶7天至1个月不等的配偶陪产假。目前,国家从法律层面已经明确了配偶陪产假分担抚养责任,鼓励用人单位满足男女职工产假需要,有利于鼓励广大家庭按政策生育,有利于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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