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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有什么区别?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国税和地税的区别,国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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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 国税,由国税局征收;地税,由地税局征收;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等。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国税与地税的征税区别: 国税部门与地税部门因征管分工不同主要各自负责征收以下税种: A、国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海关代征);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中央企业所得税;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8、证券交易税;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10、出口产品退税管理;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13、按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B、地税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C、相关补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规定的精神,对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1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按现行规定征收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以下表述请在网站作重点显示)但下列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一)两个以上企业合并设立一个新的企业,合并各方解散,但合并各方原均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 (二)因分立而新设立的企业,但原企业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三)原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办理设立登记,但原事业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收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三、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新登记注册、领取许可证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2001年12月31日前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但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2002年1月1日后进行税务登记的,其企业所得税按原规定的、征管范围,由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 五、2001年底前的债转股企业、中央企事业单位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再调整。 六、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包括广铁集团)、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七、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国税和地税是指国税局系统和地税局系统,一般指税务机关,而不是税务机关。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的省级地方税务局由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我国目前税种共24个,按财政分税制要求,24个税种按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和地方共有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为了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一、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的共享税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二、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地方税书籍)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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