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消费税为...
和有什么区别?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 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 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国税和地税的区别:第一,不同性质的国税是国家税制,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负责税务工作的直属机构。地方税务局简称地方税,其性质是行政单位。地方税务局实行中央、省、市、县垂直领导制度。1994年实施税制改革时,省级以下原税务局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部分地方税务局和财政局合署办公,称为财税局)。省级地方税务局由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二、征收税种不同(一)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征收);4、铁路、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5、出口产品退税;6、中央企业所得税;由中央和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7、地方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8、证券交易税(征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10.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12、车辆购置税;13、燃油税(尚未开征);14、中央税、共享税的滞、补、罚收入;1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了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相关税费。(二)地方税务部门的职责和征收的税种:1。营业税管理处负责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2、地方税务管理处负责车船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许可证税、契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管理。3、残疾金管理处负责制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的相关工作。4、企业所得由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负责综合税政协调;负责协调税政综合工作。5、个人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和征收管理。6、不包括国家税务机关明确征收的地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辆使用许可证税、屠宰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宴席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税滞补罚收入和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76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391人已浏览
29,0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