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未提起诉讼,或者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有法律利益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依法审查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作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有关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人民法院,依法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作出判决,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1)行政复议复议。即法律、法规规定相对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引起争议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争议。(2)相对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也可以直接申请行政诉讼。当然,如果直接申请行政诉讼,就不能再申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诉讼的效力高于行政复议。(3)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规定相对人可以在复议和诉讼之间做出选择。如果选择行政复议,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例如,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出境管理法》都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如果选择行政复议,复议裁决为最终裁决,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另一种是法律规定只能复议,复议裁决是最终裁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比如《商标法》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注册商标的行政争议有最终裁决权。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