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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征地程序合法,房主不签字且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规定期限内仍然不搬出房屋的,可以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不能。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达成的共识。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用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1、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订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报市、县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
不可以。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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