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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应当在征得被征收人的意见后将征地相关材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然后履行征地公告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
当征地程序合法,房主不签字且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规定期限内仍然不搬出房屋的,可以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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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征收被征收人意见后,应将征收相关资料提交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查,履行征收公告和配置补偿方案公告的手续,征收人对配置补偿标准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政府申请协调裁决,但不影响征收正常实施。如果被征收人始终拒绝签字,又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征地单位可以责令其交出土地,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单位在征收被征收人意见后应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若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仍未达成补偿协议,征收单位可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出补偿决定,如果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书后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拒绝搬迁,征收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项目,只要政府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了征地法定程序,即使最终房主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政府仍然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当征地程序合法,房主不签字且在法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规定期限内仍然不搬出房屋的,可以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不可以。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共识,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有权选择不签字。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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