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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依法负有在劳动者工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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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帮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必要时,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公安机关是没有处罚决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1、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依法负有在劳动者工作30日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该义务自用工之日起算,包括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自你开始上班第一天起就应当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你可以向社保局举报单位,要求单位补缴社保。4、如果你不想上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你可以因为单位没交齐社保,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的规定,让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N×工作年限Z,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算作一年,不满六个月的算作半年)。5、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让公司一次性补缴社保,并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6、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按实际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同时,个人缴费部分个人承担,但是不能要求单位将少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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