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这要看当地税局是如何规定的,对一般企业而言,地税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缴纳。但对房地产企业则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这要看当地税局是如何规定的,对一般企业而言,地税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缴纳。但对房地产企业则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企业取得的土地是熟地(净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开始时间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企业取得的土地是熟地(净地)的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开始时间分两种情况: 一、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在土地管理局与企业办理土地交付手续的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纳税义务开始时间: 1、土地管理局与企业办理土地交付使用手续的时间滞后于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使用时间,则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 2、土地管理局与企业办理土地交付使用手续的时间早于合同中约定的交付使用时间,则城镇土地使用税从土地实际交付的次月起缴纳。根据以上分析,企业在签定土地转让和出让合同时,必须在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中,注明土地交付使用时间节省土地使用税。 (2)由于生地不可以招标,只有熟地才可以招标,因此,财税〔〕186号文件中的“土地”是指熟地。如果企业通过招投标取得的土地是生地(毛地),则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拆迁工作完成,开始使用土地的时间。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二、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三、随征城建税(城市7%、县城5%、农村1%)和教育费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
每年的十月纳税。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很难一次性缴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每年5月和10月可以两次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每年征收一次,纳税期为每年10月。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较多,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每年5月和10月可分别缴纳两次。纳税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即11月1日后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当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8人已浏览
333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