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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发〔2004〕234号《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二、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指出: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
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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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宅保障的新机制,明确定义农民住宅所有权,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宅所有权抵押、保证、转让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相关法律,落实中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长期不变的重大决策,及时就两次承包期满后的耕地延长方法、新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权登记证书的基础上,根据房地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权登记证书的推进。明确提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权登记证的法律效力,扩大全省推进试验范围,整体确认家庭,严格把握确认权确认股的不确定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动。
1、一户一宅将严格执行,不会强制恢复地貌。你可以征税:如果你更富有,在农村建造更多的房屋,占用更多的区域,超出范围,就不会被强制恢复。你可以放心100。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经注明,将会有更多的人道主义待遇。由于历史原因,多房一房的问题可能会在许多地区征税。超过标准面积一个月以上,税率越高。2、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宅基地确认后,确认书是我们农民朋友拥有宅基地户主权利的绝对铁证据。近年来,农村征地补偿也在逐年增加。农民手中持有宅基地确认证书,不再需要担心征地后无法享受其合法权益。3、宅基地确认将逐步完成。今年是农村土地改革最关键的一年。随着农村三权分离的逐步完成,农村宅基地确认将颁发房地产权证,使农民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而且,在拆迁补偿等问题上,有了房产证,我们农民的话语权就更充足了!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安身立命之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耕地的保护。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按照一定标准无偿分配给本集体成员的,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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