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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
中国对农村宅基地作出了以下规定: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只能有一个宅基地,一个以外的宅基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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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从加强规划管控、严格用地审批、强化监管责任和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出台了13条具体措施,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新增宅基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宅基地管理应与新农村建设、“空心村”治理、旧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相结合,与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鼓励拆旧建新和利用低丘缓坡地。关于农村宅基地管理新规由上可知。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一、关于宅基地的买卖众所周知,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村集体,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但是一些地方对于宅基地买卖的管控还有些疏漏,宅基地买卖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宅基地被当做工业用地,农民的利益遭到损害。新政出台后,农村宅基地再出现这种非法的土地买卖,村委会发展后不仅要没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二、关于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新政策出台,农村宅基地将会实行分开补偿的补偿方式,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分开计算,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所以宅基地的补偿款不会直接发放给村民,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关于房屋的补贴会直接发放给农户。 三、关于宅基地的审批宅基地的审批上半年就开始严格,下半年更是愈演愈烈,除了要遵循一户一宅都原则,如今超占宅基地和违建宅基地的行为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农村宅基地将会进入有偿使用阶段,部分地区宅基地已经停止审批,农村宅基地也越来越紧俏,想再申请宅基地比登天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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