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户一宅将严格执行,不会强制恢复地貌。你可以征税:如果你更富有,在农村建造更多的房屋,占用更多的区域,超出范围,就不会被强制恢复。你可以...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r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r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r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第三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就是县政府批准,不存在继承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不论是农村土地还是城镇土地,都属于国土资源管理局的管理范畴,但是目前,都已经实行了垂直管理制度,因此农村土地,包括耕地、集体土地、宅基地、四荒地等多种类型的土地多呈现出以下垂直管理模式:村委会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省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通常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3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