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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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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得到支持。2009年5月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2倍工资。即首月不罚。一年后(依然未签合同)的推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2.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3.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有特定情形才支付的,如单位有过错或其他情形,在你的情况下要求二倍工资是可行的。 4.二倍工资是可以要求的,签不签合同经济补偿金都不支持(没依据,即此时不可二倍工资与经济补偿金一起主张)
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2、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去投诉。 3、可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去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收到传票,就会与劳动者协商解决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形,如拖欠工资、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等,可以申请离职并要求离职经济补偿金。 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未休年假、未支付加班费等,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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