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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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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进入新单位后,用人单位往往会组织岗位专业培训,进一步拓展员工潜力,更好地为单位服务。 这种培训一般由用人单位组织或聘请外部专家授课,甚至更高端的形式是以单位资助劳动者学习或完成某一阶段学历教育的形式提高劳动者的工作能力。 并且在培训过程中,一般也会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正常的工资、节假日工资、食宿及交通津贴。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正式投入工作之前,将劳动者投入更多的代价作为前期培训资本。 因此,用人单位通常与劳动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如果劳动者在培训完成后违约离职,将面临服务期协议违约,并向单位退还相应的培训费用和津贴,并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 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这是我查到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到底怎样才是对的啊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服务期劳动报酬的规定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4、培训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到期日不一致的,以最终到期时为准(培训服务协议)。如你所述,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你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放弃履行剩余服务期的权利,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作三年的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按一个月计算。5、培训费项目: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培训费(对方提供发票)、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补贴等。(不包括工资)。6、计算方法:如果约定服务期为5年,培训费项目费用/60月=每月需要承担的金额。您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8月9日到期,服务期于2015年4月9日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你已经履行了28个月的服务期,还需要承担32个月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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