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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法》没有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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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一次规定了服务期。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所以,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付费在职培训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接受专业技术培训以后的服务期。
你应承担培训费!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部分的培训费用。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服务期劳动报酬的规定签订的,符合法律规定。4、培训服务协议与劳动合同到期日不一致的,以最终到期时为准(培训服务协议)。如你所述,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你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的,不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放弃履行剩余服务期的权利,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作三年的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按一个月计算。5、培训费项目: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培训费(对方提供发票)、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补贴等。(不包括工资)。6、计算方法:如果约定服务期为5年,培训费项目费用/60月=每月需要承担的金额。您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8月9日到期,服务期于2015年4月9日到期。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你已经履行了28个月的服务期,还需要承担32个月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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