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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里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
公司解散时,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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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没有赔偿。《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退休人员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金按聘用合同执行。已经退休的职工,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属劳务关系,解聘用工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双方订立的聘用合同规定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公司给付的经济补偿金是参照《关于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问题的答复》的函(苏劳社法函[2002]32号)及《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办法》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问题的答复(苏人法工函[2002]43号). 又,我是非因工受伤,也有伤残就业补助金么 还有,我已经在此单位连续工作了十一年了,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单位却扣除了我一半,这是否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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