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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分公司是独立计算的话,可以和总公司发行收据,各自结算,相反分公司如果不是独立计算的话,就不能和总公司发行收据的分公司的会计.报...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但在总公司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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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开具发票。但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后,分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发票。《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分公司能互相开票。但必须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国、地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分公司不能开票收款。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而开票收款的主体需要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只能由总公司来开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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