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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分公司开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1、首先看这个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会计主体并非法律主体。 2、如果这个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又在工商局取得了营业执照(非法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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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分公司是独立计算的话,可以和总公司发行收据,各自结算,相反分公司如果不是独立计算的话,就不能和总公司发行收据的分公司的会计.报告书汇总到总公司,总公司结算。分公司发票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国家税务登记证。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分公司业务发行增值税发票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分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时,可与总公司发行增值税专业发票。2、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只能发行普通收据,总公司不能扣除应付税金的总公司也只能向分公司发行普通收据,分公司不存在扣除问题。3、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委托代开增值税税率为3%(自09年起不再区分工.商业,一律按照3%征收)的专用发票,但是对方公司只能3%的进项税额,从自己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分公司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总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应当按照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开具发票。但是,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和国家、地方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后,分公司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发票。《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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