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证合同分为两种,即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形下,担保人只需在债务人到期不偿债的情况下才要承担偿债的责任;而如果借款合同未注明是一般...
保证合同分为两种,即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形下,担保人只需在债务人到期不偿债的情况下才要承担偿债的责任;而如果借款合同未注明是一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证合同分为两种,即一般保证和特别保证。一般保证的情形下,担保人只需在债务人到期不偿债的情况下才要承担偿债的责任;而如果借款合同未注明是一般保证的话,则依法应负特别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即债主)可以任意选择借款人或者担保人之一索要或者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对担保人(严格说法律上称为“保证人”)是相当不利的。因此,为他人作担保一定要注意规避法律风险。
担保的方式也就是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不同方式的保证,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咱这边担保的方式是哪种呢?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债务。这种情况需要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还款,由担保人代为还款。连带责任保证则相对宽松,一旦借款人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还没按时还款,出借人既可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的一般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1、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没有履行义务,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我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2,024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